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进京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国庆平安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平安奥运”成果,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期间四川在京施工企业的安全与稳定,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开展“国庆平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市[2009]5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在京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京建市[2009]573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国庆平安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重点抓好项目隐患排查和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并于2009年8月10日、8月25日、9月10日共三次填报隐患项目排查汇总表(见附件),确保实现“三清、四有、一无”目标。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成立“国庆平安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本省在京施工企业组织开展“国庆平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服务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63342793、63343296。
组 长:张学隆
副组长:张 清
成 员:严红斌、罗贵荣以及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在京负责人。
附件: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开展“国庆平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劳务工程发包单位隐患项目排查汇总表(盖章后发传真和电子邮件)
3、劳务工程承包单位隐患项目排查汇总表(盖章后发传真和电子邮件)
3、劳务工程承包单位隐患项目化解情况汇总表(盖章后发传真和电子邮件)
3、劳务工程发包单位隐患项目化解情况汇总表(盖章后发传真和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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