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在京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进京企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建委)自2006年起开始实行《外地进京施工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统计报表》(以下统称定期统计报表)网上填报以来,有少数企业时常出现漏报、延报现象,在企业年终市场业绩评价中被扣减相应分值。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建委、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强化企业基础管理,提高报表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填报人员必须熟悉业务,按照填报周期和流程,按时准确填报,并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企业负责人是报表填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每次报表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数据真实有效,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数据。
二、定期统计报表及各类临时工作报表的填报情况已纳入企业年终市场业绩评价内容。根据市场业绩评价标准,北京市建委对定期统计报表漏报一次扣减3分;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对定期统计报表(含其它各类报表)漏报一次扣减2分。有漏报的企业,在年终市场业绩评价中将不能评为合格以上企业。
三、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定期统计报表等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除指定专人外,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定期统计报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避免因此影响本企业的年终市场业绩评价成绩。
四、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业管理服务科负责定期统计报表的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落实工作责任,请各企业及时将“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定期统计报表填报人员登记表”报送企业管理服务科备案。
此通知
附件:1、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定期统计报表填报人员登记表
2、外地进京施工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填报指南
3、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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